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,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,有效防范养老保险待遇被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,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《关于印发<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(暂行)》的通知(人社厅发[2018]107号)、省社会保险局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>》(皖社险函[2021]65号)等相关文件规定,按照“递延认证”的方式,在我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,且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(大于12个月)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(明细见附表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(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)。
请于2026年4月26日前通过手机下载“皖事通”APP进行“本人认证”或“协助认证”方式完成自助认证,也可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前往村(社区)、人社局副楼二楼第二个办公室或行政服务大厅(伍员路碧桂园江山赋小区正南方,青少年活动中心东侧)人社服务窗口进行认证。
如公示期满仍未完成认证手续,2026年5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,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,将在补认证后的当月月末恢复发放并补发。
咨询电话:社保中心办公室 0563-7015606;
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科0563-7015636。
附件:《郎溪县未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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